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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11:17:06

为推进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我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以邮寄或传真等形式反馈我局。

电话:0471-6606324    传真:0471-6606324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602室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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