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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历史经验

发布来源:学习强国   发布时间:2024-11-08 10:07:26

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走向成熟的时期,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党内法规”的概念,在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协同性、时效性、教育性和引领性建设上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对于新时代依规治党、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具有重要启示。

以正确的政治路线为指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系统性

延安时期,正确的政治路线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从瓦窑堡会议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到洛川会议提出全面抗战路线,再到六届六中全会批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政治局的路线,最后到党的七大明确提出“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的政治路线。为了实现政治路线确立的目标,需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组织体系,巩固和扩大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党的纪律,培育优良作风。

与之相适应,在领导法规制度方面,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制定了《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等法规制度,健全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力地保障了正确政治路线的执行。在组织法规制度方面,为了消除抗战爆发后王明右倾投降主义给党的工作造成的严重干扰,六届六中全会制定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党内法规,明确了中央委员会及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机构设置,从各级党组织的权力运行上有效把全党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正确的政治路线上来。在党员干部法规制度方面,中央颁布了《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要求大量发展党员,肩负起领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历史重任。在作风法规制度方面,中央颁布了《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在全党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正确政治路线的执行提供作风保障。在纪律法规制度方面,《中央关于地方党及军队中党务委员会工作的决定》指出,党务委员会的职权是解决党内纠纷,给个别党员以处分,保障党员应有权利,监督党员应有义务,为严格执行政治路线提供纪律保障。

以科学的思想理论为指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协同性

延安时期毛泽东思想形成,并被写入七大党章,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导。同时,这一时期特别是“纪律治党”和“依规治党”的思想又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具体方向。1941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的《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报告中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在“纪律治党”和“依规治党”思想的指导下,延安时期党的领导、组织、宣传教育、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法规制度逐步建立,这些党内法规制度相互之间贯通衔接、有机协调,有力保障了党的领导、促进了党的建设,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初步呈现出协同性特征。

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时效性

延安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展开。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针对分散独立的游击战争环境严重影响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特别是鉴于张国焘叛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王明在长江局与中央分庭抗礼严重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中央制定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三部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延安整风中,针对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宗派主义,党中央制定了《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和《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之间关系的决定》。《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强调从中央领导到各级干部以及普通党员都要增强党性,严守政治纪律。《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倡导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号召在全党范围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这些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效解决了党的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力应对了“应时之需”,呈现出鲜明的时效性特征。

以宣传教育为载体,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教育性

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制定以后,中央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七大党章通过后,党中央发文通知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章大学习。《解放日报》关于党章学习的报道就有四十多篇。党中央通过《新中华报》《解放日报》《解放》《共产党人》等报刊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使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和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执行。党中央把党内法规制度的内容融入在职干部教育、干部院校教育、短期党员干部训练班和党支部进行的普通党员教育中,有效拓展了党内法规制度教育的覆盖面。中央领导人作专题辅导报告,面对面解疑释惑,破除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中的思想障碍。

以关键少数为抓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引领性

延安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体现出“抓关键少数”的鲜明导向。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三部党内法规对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以及各级党委会的委员应遵守的政治纪律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也对关键少数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中央委员以至每个党部的负责领导者,都必须参加支部组织,过一定的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于自己的批评,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在解放战争中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后,东北局并未立即执行,后经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对东北局主要领导同志严厉批评后,东北局才予以执行。延安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出“抓关键少数”的引领性特征。

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已经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形成了系统的党内法规体系,但仍需借鉴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更加注重系统性、协同性、时效性、教育性和引领性建设,为新时代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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