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的公告
发布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21 08:55:47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4〕20号),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选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范围
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从业单位中,在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首批拟征选60名咨询专家入库。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在社保、医疗、护理、养老、人口、经济、商保等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长期护理保险领域课题项目。
3.在党政机关承担过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工作,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长期护理保险领域有较强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及实践能力。(第2项、第3项条件择一满足即可)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不良诚信及相关工作领域违纪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相关工作,能够积极履行咨询专家职责和义务。
三、入库流程
有意向担任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申报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等证书扫描件,以及在长期护理保险领域开展政策研究及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申报表》word版、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及证明材料扫描件,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qhlbx@126.com。
收集汇总后,我局将依据入库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综合比选、择优入库。对入选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的人员名单,将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1.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