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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为山西白求恩医院等医院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12 11:02:51

国卫医急函〔2024〕195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对山西白求恩医院等医院提交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申请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同意为山西白求恩医院办理肝脏移植诊疗科目登记;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办理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诊疗科目登记;为江苏省人民医院办理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同意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脏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由该院于山院区变更为旗山院区。

请你委按照程序为上述医院办理人体器官移植相关专业诊疗科目登记。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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