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06-18 09:14:54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综合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俞志鹏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俞志鹏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10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1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106256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科室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即感染性疾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艾滋病抗体初筛】、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联系电话:0471—6944931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