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08 17:55:17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网信办: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