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试补考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20 10:58:02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相关要求,决定于2024年1月26日开展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试补考工作,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全区已认定的培训基地完成相应年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且各科出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西医、中医、蒙医2021级、2022级以及其他需要年度考试补考人员。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本次补考分为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其中,理论考试分为两场,各基地综合年度考试情况,通知需要补考第一年度的人员参加第一场考试,需要补考第二年度的人员参加第二场考试。
(一)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1月26日上午第一场(补考第一年度)08:30至10:00;第二场(补考第二年度)10:30至12:00。
临床实践技能考试:1月26日下午。
(二)考试地点
考场由各培训基地负责设置,场地要求同往年年度考试一致,具体考试地点确定后由各基地通知考生。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
补考考试内容与方式同往年年度考试一致。
(一)理论考试。西医、中医理论考试为人机对话方式;蒙医理论考试为纸笔方式。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试。采取模拟操作或临床操作形式进行。各基地根据年度考试内容和方式自行组织考试。
(三)考试成绩管理。西医、中医理论考试由系统判读成绩;蒙医理论考试由各考试基地负责评卷,并汇总成绩;各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由考试基地考官现场打分后,汇总成绩;所有成绩于1月31日前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宜
(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培训基地补考工作的督导,各相关培训基地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实施,考务管理、考试纪律等均与年度考试要求相同。
(二)各培训基地务必通知需要补考的每一位住院医师按时参加考试,本年度结业考核将不再另行组织补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西医)
联 系 人:蔡翼德尔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传承发展处(中医、蒙医)
联 系 人:苏 汉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苗 旭
联系电话:0471—5311121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