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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试补考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20 10:58:02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相关要求,决定于2024年1月26日开展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试补考工作,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全区已认定的培训基地完成相应年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且各科出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西医、中医、蒙医2021级、2022级以及其他需要年度考试补考人员。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本次补考分为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其中,理论考试分为两场,各基地综合年度考试情况,通知需要补考第一年度的人员参加第一场考试,需要补考第二年度的人员参加第二场考试。

(一)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1月26日上午第一场(补考第一年度)08:30至10:00;第二场(补考第二年度)10:30至12:00。

临床实践技能考试:1月26日下午。

(二)考试地点

考场由各培训基地负责设置,场地要求同往年年度考试一致,具体考试地点确定后由各基地通知考生。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

补考考试内容与方式同往年年度考试一致。

(一)理论考试。西医、中医理论考试为人机对话方式;蒙医理论考试为纸笔方式。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试。采取模拟操作或临床操作形式进行。各基地根据年度考试内容和方式自行组织考试。

(三)考试成绩管理。西医、中医理论考试由系统判读成绩;蒙医理论考试由各考试基地负责评卷,并汇总成绩;各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由考试基地考官现场打分后,汇总成绩;所有成绩于1月31日前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宜

(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培训基地补考工作的督导,各相关培训基地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实施,考务管理、考试纪律等均与年度考试要求相同。

(二)各培训基地务必通知需要补考的每一位住院医师按时参加考试,本年度结业考核将不再另行组织补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西医)

联 系 人:蔡翼德尔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传承发展处(中医、蒙医)

联 系 人:苏  汉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苗  旭

联系电话:0471—5311121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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