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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中医院2024年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11 11:05:52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

为落实《广东省中医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助力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对口帮扶协议》,有序推进各项帮扶措施落实落地,按照2024年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拟分期分批组织各级中医(蒙医)医院相关人员赴广东省中医院培训、跟师、跟岗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盟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蒙医药)管理科负责人;

(二)二级甲等以上中医(蒙医)医院主要负责人;

(三)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医务、质控、绩效、护理、科研、药学、制剂、后勤、医保等行政管理人员;

(四)自治区级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领先学科、重点学科、优势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

二、帮扶工作安排

(一)中医(蒙医)医院书记、院长培训班。2024年1月、7月分别在广东、内蒙古举办两期,组织各盟市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医药(蒙医药)管理科负责人、三级中医(蒙医)医院主要负责人、二级甲等以上中医(蒙医)医院主要负责人分批参加;

(二)行政管理人员跟岗培训。2024年3-11月,组织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医务、质控、绩效、护理、科研、药学、制剂、后勤、医保等行政科室负责人赴广东省中医院跟岗学习2周;

(三)学术带头人跟师学习。2024年4-9月,组织自治区级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领先学科、重点学科、优势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分批次选派赴广东省中医院跟师学习3个月;

(四)对口帮扶特色专科提升行动。2024年1月,第一批19所中医(蒙医)医院主要负责人赴广东省中医院,具体对接对口帮扶特色专科负责人,协调特色专科提升计划,聘请广东省中医院对口帮扶专科负责人为医院管理顾问。

三、组织报名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根据2024年帮扶工作安排,分别报送相关培训人员信息。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遴选参加人员并组织分期培训。请各盟市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培训学习报名表及19个帮扶特色专科负责人信息表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要高度重视报送工作,科学合理推荐人员参加,严格按要求报名;

(二)参加行政管理人员跟岗培训和学术带头人跟师学习班的学员需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提交培训成果报告,成果报告提纲见附件4;

(三)参加培训学员要认真执行广东省中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及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特别是要保证参训率,无故不得缺席培训或在培训期间请假外出,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或中途退出培训需向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报备;

(四)各班次开班前一周,将确定当次培训人员后另行通知。请收到通知的学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工作安排和学习准备,按时报到;

(五)中医(蒙医)医院书记、院长培训班培训费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培训期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学术带头人跟师学习培训费和培训期间食宿及往来交通费由派出医院承担;对口帮扶特色专科派出专家费、食宿及往来交通费由合作医院承担。

 

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转化应用推广中心主任

联 系 人:郭宁宁 

联系电话:15848000556

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转化应用推广中心科员

联 系 人:雷露静

联系电话:18347103106

电子邮箱:yjyzhtgzx@163.com

 

附件:1.助力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2024年对口帮扶工作计划

2.培训班次表

3.培训报名表

4.培训成果报告提纲

5.19个帮扶特色专科负责人信息表

2023年12月6日

办综合字751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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