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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27 09:19:41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国卫老龄202214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2128号)要求,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评估验收,拟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北京市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0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将拟命名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名单予以公示。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意见邮寄至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1125日至12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邮编:100044

电话:010-6203076462030874(传真)

附件: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拟命名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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