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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2024年《中国中医药报》等行业报刊学用订阅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3 08:53:47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传播、新闻宣传和科学普及,现就做好2024年《中国中医药报》的学用订阅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中国中医药报》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报,是中医药行业唯一的权威主流媒体,是发布中医药方针政策、报道中医药工作进展、展示中医药工作成绩、推广中医药工作先进经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权威平台。全区中医药(蒙医药)系统要高度重视行业报刊学用订阅工作,保证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科室的报刊覆盖面,使其成为中医药(蒙医药)系统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掌握、学习和交流中医药政策、管理和学术的平台。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2024年度健康报等行业报刊学用订阅工作的通知》,做好《健康报》《中国卫生》杂志等报刊的订阅工作。

二、切实加强学用工作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直属中医(蒙医)机构要把《中国中医药报》作为交流学习、文化科普、典型推荐和新闻宣传的重要途径,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宣传。要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最新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加快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特别是中医药(蒙医药)宣传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直属中医(蒙医)机构要重视和强化中医药(蒙医药)宣传报道工作,将本地区和本单位重大事件、重要会议和活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举措、新经验及中医药(蒙医药)特色诊疗方法、名老中医(蒙医)学术经验等内容,撰写成新闻报道、学术临床、养生保健、中医(蒙医)文化、常见病防治、名医养生经、用药规范等稿件,积极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药报社(内蒙古新闻采访中心)投稿,充分利用《中国中医药报》宣传优势,不断扩大我区中医药(蒙医药)的影响力,为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助力。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直属中医蒙医机构要做好《中国中医药报》等行业报刊的订阅工作,将订阅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郝海燕

联系电话:0471—6946859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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