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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兴安盟2023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结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31 14:52:14

兴医险发[2023]44号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兴安盟2023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兴安盟2023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审核结果(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25日至2023年1031

三、其他要求

()企业如对公示内容中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将纸质申(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清晰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xamhc2023@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企业名称+办理事项来人、来电、传真、邮寄方式不予受理;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申(投)诉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投)诉材料包括:兴安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投)诉业务受理表(见附件2)和佐证材料。

    ()业务咨:0482-8250918  纪律投诉:0482-8519519  

 

附件:

1.兴安盟2023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审核结果

2.兴安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投)诉业务受理表

 

 

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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