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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示拟推荐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候选单位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10-17 11:26:54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2〕14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单位创建和申报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经过旗县自主申报、盟市择优推荐、自治区初审评估等程序,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通辽市奈曼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等5个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为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联系电话:0471—6944631

电子邮箱:rkllc_wjw@nmww.gov.cn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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