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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阿如拉-7等52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备案的通告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15:47:07

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制剂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申请,现取消阿如拉-7等52个医疗机构蒙药制剂品种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取消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品种目录(第二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取消备案品种目录(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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