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示内蒙古航天医院设置审批前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28 10:26:57
内蒙古航天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心血管病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内蒙古航天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心血管病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张萌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张萌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牙椅数):630张(2台)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帅家营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南地村。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75317.22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科室设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科、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