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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25 15:43:56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百佳病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质量便函〔2023〕24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内卫医发〔2023〕19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23年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22日

2023年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方案

为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病历内涵质量,充分发挥优秀病案示范作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百佳病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范围

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含中医蒙医医院和部队医院)。

二、活动主题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持续提升病历内涵质量。

三、活动口号

病历质量从我做起。

四、组织管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导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负责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盟市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负责本辖区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组织本机构优秀病案评选工作。

五、活动流程

(一)院内自评。2023年9月25日前,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归档的病案中遴选优秀病案,推荐参加自治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其中三级医疗机构推选不超过20份病案,二级医疗机构推选不超过10份病案。推选范围应尽量包括门(急)诊病案、住院病案、日间医疗病案3种类型。其中,住院病案应当符合推选原则(附件1)。

(二)盟市推荐。医疗机构填写推荐病历名单(附件2)并报至属地盟市卫生健康委(盟市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盟市病案管理质控中心)收集汇总本辖区医疗机构推荐病历名单,于9月25日前统一报至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邮箱。

(三)报送电子病历。医疗机构将推荐的病案数据于10月7日-8日报至全国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其中,参加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使用HQMS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账户登录“百佳病案评选模块”报送;未参加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由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统一发放报送账户。 

(四)自治区“百佳病案”评选。2023年10月31日前,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组织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及要求,评选自治区“百佳病案”,分别包含门(急)诊病案100份、住院病案100份、日间医疗病案100份。自治区“百佳病案”评选结果报送国家病案管理质控中心。

(五)推荐参加全国“百佳病案”评选。2023年11月15日前,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从自治区“百佳病案”中评选出门(急)诊病案、住院病案、日间医疗病案各10份提交国家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合计30份病案推荐参加全国“百佳病案”评选。

(六)结果发布。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发布自治区“百佳病案”评选结果。同时,将自治区“百佳病案”的主观病历部分隐去个人敏感信息后汇编成电子版宣传册并在行业内广泛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充分重视病历内涵质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病历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培养和提升医务人员诊疗思维的重要抓手,对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评选活动聚焦病历记录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反映临床诊疗过程的程度,以及反映临床诊疗思维的清晰性、逻辑性,不对患者的医疗结局和诊疗措施的规范合理性进行评价。

(二)加强组织,充分调动机构参与积极性。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百佳病案”评选工作,组织辖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积极广泛参与,指导医疗机构按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级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的年度考核评估。

(三)加强宣传,全面营造病历质量提升氛围。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指导辖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向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营造“病历质量从我做起”的氛围,树立集体和个人标杆,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效应,促进病历内涵质量持续提升。

(四)以评促改,凝练固化持续改进优秀经验。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履职尽责,指导辖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此次评选活动的良好契机,凝练固化和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将评选活动与日常质量监管相结合,创新管理举措,在病历书写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中形成长效机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孙剑光

联系电话:0471—6944743

自治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

联 系 人:胡  怡

联系电话:0476—5973969

电子邮箱:yzygj_wjw@nmww.gov.cn

附件:1.住院病案推选原则

2.推荐病历名单

3.优秀住院(含日间)病历遴选评分要点

4.优秀门诊病历评分要点(初诊)

办医字557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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