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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澄清价格事项办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10:06:26

内药采中心字〔2023〕17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文件要求,我区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经核查部分药品未按规定联动全国最低价,通知企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现将企业澄清事项办理结果予以公布,各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药品异常价格排查企业澄清事项办理结果】查询,企业澄清事项办理结果于2023年8月30日正式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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