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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17 15:23:06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7〕1号)要求,定于2023年8月启动本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申报人员年龄原则在30周岁以下,西医、中医、蒙医类别普通全日制大专(高职)毕业,拟在或已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等农村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为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边境旗县参加培训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将培训对象扩大到具备西医、中医、蒙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要求,且取得西医、中医、蒙医学类别专业成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收计划及招收基地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自治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55人。其中,西医15人,中医10人,蒙医30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基地共9家,其中:西医4家、中医2家,蒙医3家,具体培训基地及招收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录方式及流程

2023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分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边境旗县推荐招录(西医类别)

1.推荐招录报名流程

(1)8月17日-8月20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边境旗县卫生健康委按照个人自愿、择优推荐的原则,遴选推荐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并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

(2)8月21日前,被推荐人员按要求填写《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边境旗县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一式4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旗县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被推荐人携带单位及旗县卫生健康委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版证件照片2张,于2023年8月23日前至所属盟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复印件保存,原件退回)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盟市卫生健康委公章。由盟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各基地分配计划(附件1)确定被推荐人拟培训基地。

2.网上注册时间及流程

8月23日-26日,以上旗县推荐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nmzlqk.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在招收系统-报名管理栏目内进行学员信息登记,在“填报志愿”栏内,选择拟培训基地并提交(无需打印表格),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复审,结合基地招收计划,择优录取。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须于8月30日前汇总、审核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推荐人员信息,并将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公示。

(二)第二批次面向全区考试招录

1.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为8月16日8:00—8月20日24:00。除第一批次推荐人员以外的申请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nmzlqk.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在招收系统-报名管理栏目内进行学员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报志愿,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提交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由审核单位和考生本人留存,基地留存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核及考录流程

资格审核:8月21日-25日,申请人员需携带《报名申请表》(单位人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版照片2张,赴单位(无单位人员为户籍所在地)所属盟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西医类别)、中蒙医科(中医、蒙医类别)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者(复印件保存,原件退回),由盟市卫生健康委复审负责人在《报名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盟市卫生健康委公章,现场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2022年8月30日。

考试方式:由各培训基地自行组织考试、面试。

录取公示:各基地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录取名单。

四、补录调剂

未完成招收计划的基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个人填报自愿及考试成绩等情况,进行补录调剂或基地招收计划调剂,确保完成年度招收计划。

五、其他要求

(一)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是推进深化医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认真做好招收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制定切实有效的招收实施方案,力争完成各地培训招收任务。

(二)各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院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制度,制定本基地招收简章,并确保将招收事宜通知到报考人员,完成考试招录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宿等后勤保障,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边境旗县卫生健康委要按照报名条件,推荐德能兼备的基层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各委托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如实审核上报学员信息,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参加培训人员基本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四)申请培训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报名及录取资格。对于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及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自治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做违约处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联 系 人:蔡翼德尔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传承发展处

联 系 人:李 玲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苗 旭

联系电话:0471—5311121

  

附件: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分配表

2.2023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边境旗县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申请表(西医类别)

  

  

2023年8月15日

 

办字449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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