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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名中医(蒙医)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04 09:29:54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名中医(蒙医)的通知》(中(蒙)传承字〔2023〕258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及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马秀兰、王玉花等100人第三批自治区名中医(蒙医)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文件正式印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授予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批自治区名中医(蒙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第三批自治区名中医(蒙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6946840

电子邮箱:mzyyccc_wjw@nmww.gov.cn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蒙)医药传承发展处

 

附件:1.第三批自治区名中医(蒙医)候选人名单(盟市级及以上单位)

      2.第三批自治区名中医(蒙医)候选人名单(旗县级及以下单位)

 

字303附件.doc.docx

 

 

 

 

内蒙古自治区名中医(蒙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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