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26 09:36:48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按照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区4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13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科教发〔2019〕7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现将落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分配
各盟市具体培训计划见附件1、2。
二、培训要求
(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培训基地要提高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将全科转岗培训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加强对转岗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开展转岗培训评估和不定期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央财政拨付的培训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如期完成。
(二)培训对象、时间和方式、内容及要求等具体培训事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科教发〔2019〕74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科需报名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人员,报名、备案、管理均执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实施,培训轮转可在本基地进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实施。
三、其他要求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按照培训对象报名条件,严格把好报名审核关口,认真填写《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做好培训备案工作。待培训任务完成后,对转岗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张 艳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邮箱地址:kjc_wjw@nmww.gov.cn
附件:1.2023年全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分配计划
2.2023年脱贫旗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计划
3.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花名册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