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期间科普活动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18 18:11:54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各盟市、相关单位在“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期间做好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和科学普及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蒙)医药文化•共享健康生活。
二、活动目的
依托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文化体验场馆,加强服务功能建设,进一步普及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知识,传播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理念,更好满足群众中医药(蒙医药)文化需要。
三、活动时间
活动在7月集中开展,对于受群众欢迎、反响好、需求高以及线上的活动可持续开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现场宣传活动。通过主题文化宣传、展览展示、活动体验、健康咨询等形式,展示中医药(蒙医药)的优秀传统文化、科学健康理念、特色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方法,传播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理念,普及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生知识与方法。
(二)开展“中医药法”六周年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制度;部署辖区内相关部门、机构、单位在醒目位置播放和展示中医药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海报;鼓励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在诊疗、义诊活动中宣讲中医药法。
(三)开展中医药(蒙医药)义诊活动。组织有影响力的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团队,在宣传活动现场举行义诊。活动期间,医院免挂号费、免煎药费,提供免费的体质辨识、疾病咨询、健康指导、中药(蒙药)香囊、茶饮等体验活动。
(四)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活动。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文化体验场馆、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建成一批中医药(蒙医药)文化传播阵地。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制作推出一批中医药(蒙医药)题材节目、纪录片、动漫等文化科普产品。
(五)开展中医药(蒙医药)科普知识宣讲活动。组织中医(蒙医)医院组建中医药(蒙医药)宣讲队伍,深入到乡村、社区、机关、学校、家庭,发放中医药(蒙医药)科普宣传材料,开展科学养生保健、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宣讲,普及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蒙医药)防治知识。
(六)开展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技术推广活动。组织医疗机构和中医(蒙医)医务人员,通过现场教授、媒体推广、教学视频等形式,在“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期间推广刮痧、推拿、穴位按揉等一批简单易行、适宜家庭的中医(蒙医)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蒙医)健康生活方式融入日常生活。
(七)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蒙医药)干预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对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的兴趣,增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
(八)开展中医药(蒙医药)为职工办实事活动。结合2023年全区“中(蒙)医药服务行——我为职工办实事”活动,联合各级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动员中医(蒙医)医院,通过开展中医药(蒙医药)送健康活动,为职工提供“5+1”健康保障和法律咨询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相关中医(蒙医)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推动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发挥、展示、传播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的作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媒体宣传中医药(蒙医药)的参与力度,积极联系当地媒体,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视频,开展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普及公益宣传,营造“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氛围。
(三)活动频次。要求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活动不少于4场,同步开展直播或者其他线上展示,线下活动累计覆盖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文化体验场馆线下活动次数不少于2场,覆盖人数不少于500人。
(四)活动标识。每一项具体活动名称可结合实际情况自拟,需统一使用2023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文字及活动标识、海报、标语等(电子版从百度网盘提取,链接:http://pan.baidu.com/s/
1sIMmDhEaRnMORLG_dj5vTQ?pwd=9ivi,提取码:9ivi)。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以及影音资料、图片原图,于8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形式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郝海燕
联系电话:0471—6946859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