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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10 20:11:59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2023年申报自治区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参加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方式

(一)人员范围。符合自治区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含社会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方式。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高级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中级考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效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长期有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若遇国家相关部门统一政策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免试和破格人员范围

(一)考试期间,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派遣正在援外的申报人员可免试。

(二)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在1968年6月30日前的男性申报人员和出生日期在1973年6月30日前的女性申报人员可免试。

(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可免试。

(四)“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前,符合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的以下人员: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免除自治区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在自治区外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比照免试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聘任年限限制,直接参加高一级职称考试。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是指获得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并在有关文件中明确享受省部级表彰获得者待遇以及获得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的个人。承担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分流任务的一线医务人员,按照《关于参与处置国际航班分流呼和浩特机场任务的医务人员享有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待遇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发〔2020〕15号)中相关政策执行。除前述人员外,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自治区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一线医务人员只享受一次倾斜政策。

(五)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或自治区名老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出师证书的学术继承人;获得“自治区名蒙医”“自治区基层名蒙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自治区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一线医务人员只享受一次倾斜政策。

三、组织实施

(一)职称考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下进行,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处,负责考试管理相关工作。

(二)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要重点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跨盟市报考。

(三)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的考点,原则上须使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http://sign.nmg-ws.com/进行个人网上报名,按单位所属分为旗县区、盟市(即盟市直属单位)、自治区(即自治区级直属单位和中央驻呼和浩特市单位)、区外四类人员,并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择确认,经本人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后,生成《内蒙古自治区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份。表内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填写联系方式并签名。

2.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网报后,持所提交材料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再进行网上缴费。按考试报名属地管理原则,各盟市报考人员直接到各盟市考点报名确认;区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呼和浩特市考点报名确认。各考点负责报考人员的材料审核与网上报名确认工作,负责保存报考人员《报名表》原件及提交的材料。拟申请享受提前一年申报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须由盟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单位出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经考点确认后,方可享受相关政策。

五、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20日。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25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5日-8月18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3日。

考试时间:2023年9月3日。

考场及相关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和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由本专业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组成,其中以专业实践能力为重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查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二)专业设置。根据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技术资格设置,共设10个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报考者所选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级别相一致;报考具有医师资格要求的,要与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对应;报考护理相关专业的,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专业无对应的,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凡报考专业与评审专业不相近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七、考试违纪处理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考试将建立考生信用档案,考试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录到考生信用档案,取消其当年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蒙医、蒙护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处

联 系 人:苏 汉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

联 系 人:张旭东

联系电话:0471—5985314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471—6626110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472—2173016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470—8217044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482—2776067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475—8212629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476—5891126

锡林郭勒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9—8114245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474—8303178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人才考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7—8588394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考办

联系电话:0478—8762038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蒙)医科

联系电话:0473—8992286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中(蒙)医科

联系电话:0483—8331116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医类别蒙医、蒙护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字262附件.docx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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