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加速康复外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14 10:55:40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加速康复外科诊疗理念和诊疗模式在外科领域的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和有关医疗机构典型做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加速康复外科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10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相关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加速康复外科实施管理工作,加大培训宣贯工作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加速康复外科诊疗理念和诊疗模式的认识,促进医学模式和理念转变,将加速康复外科理念融入外科手术诊疗管理全过程。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将加速康复外科与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手术)质控、考核评价等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工作效果评估、反馈、改进机制,开展评价工作。
二、全区设置有外科的三级医院要进一步加强手术科室建设,要强化相关科室设备设施配备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相关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宣贯培训,进一步提高临床诊断、治疗能力。同时加强精神(心理)科、麻醉科、手术室、药学部、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临床营养科等建设,围绕外科手术患者诊疗需要,建立多学科协同的诊疗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各医院要将加速康复外科实施情况纳入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制订完善相关病种实施加速康复外科的工作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等实施考核评估。
三、我区2020年至今共申报8所国家级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医院(名单附后),请各试点医院按照国家的《试点工作方案》和《通知》要求,指导帮助辖区内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成立加速康复外科工作委员会,建立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流程和制度规范,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建立监督管理和质控评价机制。同时继续做好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自治区骨科、普通外科、胸心外科、脑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临床营养科等各相关专业临床质量控制中心要严格参照国家发布的加速康复外科相关工作评价指标,加强对各医院的技术指导和质控工作,指导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等,提升医院综合诊治能力。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医院名单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级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医院名单
第一批试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赤峰市医院
第二批试点:
包头市中心医院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包头市第四医院
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
包头市云龙骨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