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首个罕见病研究项目通过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行政审批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1-07-02 11:26:11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于2021年4月向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递交了项目采集审批申请。国家科技部对研究项目样本资源、伦理审批、研究方案及相关文件规范进行了审查。经过严格审核,于2021年5月19日顺利通过审核,同意该院开展“SPAST基因新变异位点在遗传性痉挛截瘫疾病病种的分子机理研究”采集申请。近日收到审核通过回执。项目执行期间该院将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范围开展工作。
人类遗传资源(Human Genetic Resources,HGR)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NA)构建提取等遗传材料及相关的信息资料。最早提出这一概念是在1998年6月10日施行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中。2019年我国正式公布了新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从加大保护力度、促进合理利用、加强规范、优化服务监督等方面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做出新规定。
2020年我国人大通过了《生物安全法》,该法案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全法案共计提及“人类遗传资源”37次,第六章以逾千字的篇幅规定了保障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方面的内容,再一次强调了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的重要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科技部依法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出境审批”行政许可。其中,“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许可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的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活动,包括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种类、数量的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活动的规范和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有独特的民族资源,少数民族的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和基因检测是疾病、人群迁移以及民族文化研究的重要资源。此次通过行政审批,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更加地规范化、标准化。(文/高伟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