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科“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
发布来源: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发布时间:2021-03-08 10:35:17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40号),对在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的5项工作制度和10项创新举措等15个方面,对全国484家医院、476个科室、443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科“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荣获“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此次通报表扬是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科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肯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大型仪器的应用,检验方法的日趋成熟,更加突显出临床医学检验的准确性对医疗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标准化、同质化,我院作为呼和浩特市检验质控中心的承担单位,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的牵头、指导下,实施同级医疗机构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2019年5月起草了《全市同级医疗机构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呼市卫健委邀请了山西省和天津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的专家和驻呼13家医疗机构,召开了全市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论证会。经过充分讨论,外省专家和13家医疗机构均对方案表示认同。随后市卫生健康委专门印发了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并拨专款25万元用于互认试剂的采购。此次互认工作由医院医学检验科临床检验质控中心承担互认的全部实施任务,从质控样品采购、样品编码、分发、收回、评估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的共同努力,经专家对各医院检验结果讨论、评价,最后确定2020年1月1日开始在呼和浩特市12家三级医院实施同级医疗机构之间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26项,具体为: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总蛋白、白蛋白、血糖、尿素氮、肌酐、尿酸、胆固醇、甘油三酯、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含量、血小板、尿胆红素、尿胆原、尿酮体、尿糖、尿蛋白、尿潜血、尿PH、尿亚硝酸盐、尿白细胞、尿比重等26项项目。呼市卫生健康委专门在门户网站发出通知,向公众告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名单、互认项目,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在检验报告单的互认项目前打“*”号,注明该项目为互认项目。
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项工作也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网络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并被国家卫生健康委授予“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