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在全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来源: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0-03-17 09:49:18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保障疫情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医院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特制定了《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安全专项检查表》,3月13日至3月15日,由院长宿静牵头,联合分管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检查小组,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安全专项检查表》,检查小组主要从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范五个方面,重点对全院房屋建设安全、氧气、医用酒精、消毒液等相关易燃易爆品、电梯、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压力容器使用、食堂等进行了详细的自查自纠,并对职工进行了消防任务编组书抽考。质量管理科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记录,要求责任科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院长宿静强调,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防患于未然,并且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在防控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她要求各科室职工要绷紧安全弦,做细做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和保健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诊疗环境。
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严肃了值班值守纪律,从严从实开展了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推进了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文/刘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