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健康APP上部署“云诊室”为湖北疫情防控提供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0 15:31:32 |  文章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内卫办规信发〔2020〕27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线上服务加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目前移动会诊已经开通荆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咨询服务已连接到国家平台和“云诊室”建设正在推进的实际,决定尽快在健康内蒙古APP和盟市健康服务APP上部署“云诊室”,重点为湖北群众提供线上就医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署要求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部署电子病历数据库和“云诊室”应用系统的通知》(内卫规信字〔2020〕96号)要求,将自治区委托浪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云诊室”系统,依托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部署在健康内蒙古APP和盟市健康服务APP上。在自治区健康内蒙古APP上部署监管系统,通过盟市APP连接到各医疗机构,形成一个入口。在盟市健康服务APP上部署“云诊室”应用系统,连接辖区内各医院固定诊室和医生手机端。

各三级综合医院要尽快建设“云诊室”,确保在3月20日前上线运行。

二、主要功能

“云诊室”主要功能是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就诊、复诊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影像、心电等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为二级医院提供病理诊断服务。

疫情期间主要为湖北荆门和自治区群众提供常见病就诊、复诊服务,实行各医院专家“云诊室”排班出诊、患者在网上预约挂号就诊。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明确各级“云诊室”职能和权限,开展常规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病理诊断服务。

三、应用服务

各医院“云诊室”上线前,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内卫医字〔2019〕345号)规定程序完成注册审批,并经自治区平台连接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实行8小时工作内在固定诊室提供服务,8小时外在医生手机端开展咨询服务。各盟市做好上线医生注册登记和排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持常态化运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提高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主动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企业联系,尽快开展部署工作。

联系人:李彦庆  0471—6944305

张宗利  18553117361(浪潮集团项目负责人)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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