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政策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3号)解读
发布日期:2020-02-23 13:19:12 |  文章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10日在北京市调研疫情防控工作时对做好社区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社区防控各项工作,使所有社区都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通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明确了社区防控工作的基础地位、方法路径和政治保证,体现了对广大社区工作者的亲切关怀,为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扎实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好在社区防控中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效,筑牢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强化社区网格化防控体系,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各项工作,切实把社区防控的“网底”兜住、兜实。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要统筹防控疫情和服务群众工作,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可能方便社区居民生产生活。要推动社区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防疫基本知识宣传教育。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关心基层工作人员,积极向各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汇报,完善社区防控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压减不必要的材料报表。要推动各类防控力量下沉,防控任务重、社区人手不足的地方,要优化社区防控人力配置。加大对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表扬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在总结社区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要运用党委和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充分解读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要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为做好社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转发至:
©2018版权所有    内蒙古医院协会    蒙ICP备17003977号-1    主办单位:内蒙古医院协会 总访问量: 您是今天第:位访问者